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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及学校博士后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,现将我单位3年度上半年拟接收“博青计划”博士后基本情况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如公示未接到相关问题反映,且思想政治考察、体检等方面合格,我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。
公示时间:2023年6月30日-3年7月6日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通过来访、来信等方式实名向纪检监察部门或人事处反映问题。
受理单位1:纪检监察部门
联系电话:-;-
联系地址:综合楼办公室
受理单位2:人事处
联系电话:-;-
联系地址:综合楼办公室
附件:北京林业大学3年度上半年拟接收“博青计划”博士后人员名单(一)
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
2023年6月30日